问:学院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申报国有资产处置事项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应根据资产处置的不同方式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文件;
2.资产清单;
3.资产价值凭证和权属证明;
4.报损、报废资产的技术鉴定;
5.特定事项的证明材料;
6.因单位划转撤并而移交资产的,需提供划转撤并批文以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清查等相关报告;
7.按规定需要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8.其他相关材料。
发布日期:2022-04-25 14:31:02 作者:zcglc03 点击次数:0
问:学院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申报国有资产处置事项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应根据资产处置的不同方式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文件;
2.资产清单;
3.资产价值凭证和权属证明;
4.报损、报废资产的技术鉴定;
5.特定事项的证明材料;
6.因单位划转撤并而移交资产的,需提供划转撤并批文以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清查等相关报告;
7.按规定需要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8.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