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版)》规定,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市州可参照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执行,其中,货物、服务项目不应低于30万元,工程项目不应低于6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原则上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建设有关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株洲市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株洲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60万元(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