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8-07浏览次数:26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